在蝙蝠洞裡摔得粉身碎骨

Si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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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蝙】重要細節-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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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同意让积木公司拍摄他的电影这件事,本来大伙儿都是当作玩笑听,但当闪电侠拿出(据说是超人收藏的)DVD,每个人都懵了。


经过求证,当初的事情是这样的。


蝙蝠侠夜巡的路上,该公司的某名编剧突然抬着一台V8冲了出来,大喊着自己是某某公司的某某编剧,蝙蝠侠请让我拍你的电影。


大家听到这里已经感叹此人心大,哥谭遍地蝙蝠侠粉丝的事情看来不假。


接着蝙蝠侠只是哼了一声,头也不回潇洒的拉着那个总是能抓到着力点的神奇绳标枪一跳,那晚夜翼刚好在场,对那位大哥随便一句「Well, 如果你敢拍的话就试试看吧。」然后也跟着蝙蝠侠后头一跳。


一年后,那个电影就这样蹦了出来。拍摄公司提出了当晚那位勇者的录像当作蝙蝠侠本人同意的版权证明。


至此大家理解了那部电影的来龙去脉。想必对蝙蝠侠来说,电影已经很毁形象,再去较真估计连形象也没了,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当然这之后韦恩集团如何以正联的法律代表去商议版权费,联盟里的英雄们不会知道。)


但其他正联英雄的版权又是怎么回事?


这又要从不久前,拍摄积木蝙蝠侠大电影的积木公司收到的一封信说起。


某天,这个积木公司位于总部顶层的CEO办公室桌上放着一封信。

内容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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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个和许多超级英雄有些交情的人。

今年我观看了贵公司所拍摄的电影「积木蝙蝠侠大电影」

不得不向贵公司表达我对这部电影的喜爱。

积木们非常讨喜可爱,加上立志温馨的剧情,实在是既具娱乐性,且寓教于乐、老少咸宜,值得一看的佳作。

特别是蝙蝠侠与他的伙伴罗宾之间接近亲子关系的描写,以及假设蝙蝠侠是一个纨绔富家子弟的创意,还有蝙蝠侠幼稚又不坦率的但总是自我牺牲的性格描写,都是神来一笔。

然而有些细节,作为一个对真正的蝙蝠侠有所了解的人,我想我有义务指出其中一些不恰当之处。

首先,在剧情中,蝙蝠侠与小丑的关系虽然是仇敌,但却运用了接近(划掉的痕迹)朋友的表现,虽然明白这其中具有该片观众群年龄层的考虑,但将一个残忍、变态且没有理智的罪犯转化为这样可爱的形象是非常不妥的。近来,我偶然听到一些孩子们童言无忌的说出像「小丑爱蝙蝠、蝙蝠(烧焦的痕迹)小丑」这样的发言,想想那个罪犯实际上曾经对蝙蝠侠、对哥谭市民所做过的事情,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我相信家长们不会乐意看到孩子们产生这样错误的认知。


其次,我想贵公司对于蝙蝠侠与其他正联成员的关系有所误解。超人绝对不会不邀请蝙蝠侠参加正联的周年纪念!蝙蝠侠进孤独堡垒甚至都不用敲门,他有钥匙!超人亲自给的!超人怎么可能会那么不友善的把蝙蝠侠挡在门外呢?!超人和蝙蝠侠的关系一直是相当好的,我很讶异贵公司是这样看待他们之间的社交关系。再来,蝙蝠侠虽然不好亲近,但正联里的每一个人都很尊敬蝙蝠侠,希望贵公司不要营造出蝙蝠侠被排挤的形象。最后,哥谭的地壳如果裂开,正义联盟会全力协助,我相信用不着蝙蝠侠与小丑手牵手。


综上所述,我相当喜欢这部电影,但原谅我必须针对这些误会帮忙蝙蝠侠及其他正联成员澄清,您知道的


超人不会允许任何不公正的事情。

期待贵公司未来出产更多的好作品。


你诚挚的 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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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不明就里,秘书小姐表示不清楚信是哪来的,门禁系统完好无缺,顶层办公室前一晚唯一的出入口只有一扇没关好的落地窗。

CEO向窗外探了探头,外头是平整玻璃帷幕。


当下CEO立刻就不淡定了,直接拿着信请求和正义联盟联系,口口声声说收到超人的恐吓信。正联公关团队乱成一团,蝙蝠侠突然出现在视讯里,吓得CEO和公关团队一阵安静后,慢慢地开口说了。


「你凭哪一点说那是超人写的。」


「我....我我我的办公室除了那扇窗户就是密室....而且他署名Sman!」

CEO结结巴巴的说了以上推测,最后一句强行鼓足中气。


「Sman怎么了。」蝙蝠侠问。


「Sman....不就是....Su..per...man....吗....?」CEO又小声了。


「那是Spiderman。」


视讯通话中霎时有如宇宙中一样的宁静。


在这之后的事情就没人知道了,因为所有的公关成员都表示不要问。总之,CEO之后开了记者会,公开道歉表示误会了超人,并说明目前他们保守认为最大的嫌疑人是蜘蛛侠。


不久之后,这间积木公司获得了正联的独家授权代理。


至于复仇者联盟的律师团后来是如何找上积木公司的,那就不在他们的关心范围之内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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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上班恍神的腦洞內容,請不要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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